2024-09-04 来源: 计划财务审计处 李髙琪
一、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为国家建设提供优质测试试验数据。
2.开展了地矿资源检测、地质资料收集分析、岩石矿物、土壤水质分析、化验、鉴定等工作。
纳入自治区地勘局中心实验室2023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中心实验室内设机构六个,包括:办公室(6人)、财务科(5人)、政工人事办(3人)、总工办(1人),两个“中心”既实验测试中心(36人)和后勤服务中心(5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2,219.3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总收入减少190.95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度财政厅对我单位的拨款力度较去年有所下降,我单位本年度项目拨款减少。支出总计2,174.27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总支出增加109.79万元,主要原因为项目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2,219.37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2022年度决算数一样。
年初结转结余608.93万元,主要是财政项目结转资金180.78万元和非财政项目结转资金428.15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45.81万元,增长31.4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我单位非财政结转项目数增加,资金也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2174.27万元。
结余分配264.66万元,主要是缴纳企业所得税9.48万元、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255.19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76万元,下降4.25%,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减少导致的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减少。
年末结转结余389.36万元,主要是项目结转,财政项目结转7.58万元,非财政项目结转381.78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3.19万元,下降26.89%,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结转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2,219.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9.45万元,占83.78%;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195.67万元,占8.82%;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64.24万元,占7.4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2,174.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38.36万元,占84.55%;项目支出247.66万元,占11.3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88.25元,占4.06%;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859.45万元,支出2,032.6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2.57万元,下降2.75%,主要原因是财政项目减少,导致的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收入减少;。支出增加103.26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一是因增资等原因导致财政拨款工资性支出增加;二是使用了年初财政拨款项目结转数。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80.7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资金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59.01万元,增长48.46%,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7.58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96.81万元,下降92.74%,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项目减少,导致财政拨款年末结转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6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48%。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3.26万元,增长5.35%,主要原因是因增资等原因导致工资性支出和社保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1.42万元,占总支出的0.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1.11万元,占总支出的8.91%;卫生健康(类)支出80.70万元,占总支出的3.97%;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638.83万元,占总支出的80.63%;住房保障(类)支出130.60万元,占总支出的6.43%。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57.37万元,支出决算为2,032.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38.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91.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公用经费146.81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1.93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原因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1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费给公车的燃油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93万元,增长23.4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费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原因是我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计项目10个,其中,转移性项目3个,部门项目1个,其他运转类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332.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6.33%。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54000021T000000025344-实验室新建大门围墙等、54000022T000000444923-新型钛系纺丝纤维锂离子筛制备及其他热水提锂关键技术和示范等10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形成了10个项目绩效自评表,筛选了1个项目“54000022T000000444923-新型钛系纺丝纤维锂离子筛制备及其他热水提锂关键技术和示范”形成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以上自评表和报告见附件2、附件3。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拥有房屋面积12,423.6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990.00平方米,业务用房1,613.38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9,820.28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为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业务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246.1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