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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区域地质调查大队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2024-09-04   来源: 计划财务审计处 李髙琪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2

一、单位职责 2

二、机构设置 2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9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8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20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地质勘查行业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地质勘探任务,为国家和自治区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地质矿产资源和服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和社会需求,进行全区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自治区重大建设项目前期地质工作;负责国拨地勘费、地质勘查基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深化改革,引导所属地勘单位依法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工程勘察施工,开拓市场和矿产资源市场及其他经营活动,适时调整产业结构和队伍结构,按照现代企业制度逐步实行地勘单位企业化经营;加强“两个文明”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职工的文化水平;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依据《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藏政办发[2001]14号)文件,我队为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下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如下:

区调队内设下设9个职能科室(办公室、政工办、劳人科、资产科、财务科、工会、总工办、安全服务中心、网络信息办)。


第二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9,481.85万元,支出总计9,481.8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680.55万元,增长21.54%。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局管项目拨款增加及在职人员增资和未休假补助等增加);二是经营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相应支出也有增加。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9,481.85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759.76万元,主要为非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因项目周期较长,需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23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财政收回存量资金、上交上级所拨监控设备费及维修改造经费结余。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9,481.85万元。

结余分配1,898.5万元,目前暂未分配,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95.12万元,增长214.64%,主要原因是经营收入较上年有所提高。

年末结转结余605.27万元,为非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资金,因项目周期较长,需在以后年度继续使用,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77.72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根据项目安排,项目结转资金稳步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8,722.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10.10万元,占54.00%;上级补助收入90.10万元,占1.03%;经营收入3,509.37万元,占40.24%;其他收入412.53万元,占4.7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6,97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5.65万元,占64.28%;项目支出469.03万元,占6.72%;经营支出2,023.40万元,占29.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710.10万元,支出4,754.75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27.23万元,增长9.98%,主要原因是局管项目拨款增加及在职人员增资和未休假补助等增加;支出增加487.65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局管项目拨款增加及在职人员增资和未休假补助等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44.66万元,主要是财政拨款项目结转,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4万元,增长16.73%,主要原因是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项目30万元为22年11月底下达,项目主要工作在2023年继续实施。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4.0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结转资金于2023年全部执行完成。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4.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8.14%。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87.66万元,增长11.43%,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人员增资及未休假补助等增加,二是2023年度我队财政拨款预算执行较好。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4.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0.62万元,占8.63%;卫生健康(类)支出211.93万元,占4.46%;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803.30万元,占79.99%;住房保障(类)支出328.91万元,占6.9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556.74万元,支出决算为4,75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440.47万元,支出决算为41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年初预算为21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3.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年初预算为3,574.10万元,支出决算为3,8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局管项目拨款增加及在职人员增资和未休假补助等增加。

4、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330.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85.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139.58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346.0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1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9万元,完成预算的122.04%,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6.64万元,增长42.98%,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车辆野外用车较多及车辆老化较严重,使得维修维护支出费用相对较多。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60万元,占97.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9万元,占2.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6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6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维修及油料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3.99万元,增长22.04%。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6.15万元,增长39.81%,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公务车辆野外用车较多及车辆老化较严重,使得维修维护支出费用相对较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49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33人次;主要用于协商洽谈项目合作、推进工作座谈会等。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4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不断完善已出台的预算绩效管理规章制度,全力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有序稳妥开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宣传和培训,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绩效管理水平。始终坚持开展预算绩效监控工作,将2023年度7个项目纳入了绩效自评工作,形成了绩效目标自评表。并从以上7个项目筛选了1个项目(地质调查评价项目)形成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通过自治区地勘局对我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将单一的支出进度管理转变为预算执行、绩效目标双维度管理,提升了我单位在预算执行中的绩效意识,实现了以监控促效率,树立了绩效优先的管理理念,提升了地勘系统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地质调查评价地勘局党建经费7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绩效自评表:

地质调查评价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70.00万元,执行数为17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地勘局党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地勘局党建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5.53万元,执行数为5.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地勘局法律顾问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地勘局法律顾问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7.00万元,执行数为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地勘局设备购置及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地勘局设备购置及维护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38.43万元,执行数为38.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地勘局信息化运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地勘局信息化运维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0.89万元,执行数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项目绩效自评表:

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加查县全域旅游发展规划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4.66万元,执行数为2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年度目标。

(三)部门评价结果。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7,527.01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5,069.00平方米,业务用房4,901.91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7,556.1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51辆,其中,其他用车5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和专业技术用车。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1台(套)。

年末无在建工程。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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