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03 来源: 政工人事处
各相关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藏地勘〔2021〕116号)、《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藏地勘〔2021〕18号)、《关于2022年度职称政治考试相关事宜的公告》。
二、申报对象
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地质矿产、水工环地质、物化遥、地质实验测试、探矿工程、地质测绘等工作、符合申报本系列上一级职称或转评本系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含外聘人员、援藏期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见附件1)。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呈报表》:申报正高级或高级工程师需一式4份、申报工程师需一式3份、申报助理工程师或技术员需一式2份。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情况证明、职称资格(聘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4.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仅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7.取得现职称后本人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总结。
原件由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所有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后报地勘局政工人事处审核。
(二)单位材料
1.本单位推荐材料1份。
2.委托评审函1份(明确委托评审系列(专业)、评审等级、符合《评价标准(修订稿)》条件的事项)。
3.公示(公示内容体现申报人基本信息、业绩成果信息、政治表现、人事部门签章、公示起止日期、纪检部门联系方式等综合信息),以及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各1份;纪检监察部门出具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
4.本单位岗位使用情况报告1份。
5.《申报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专业)××(名称)综合情况表》(加盖公章)。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加盖公章)和电子版1份。
7.各级别《量化赋分表》(纸质版签字盖章)。
四、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受理时间:2022年12月3日至15日,逾期不予受理。
受理地点:西藏自治区地勘局政工人事处(拉萨市北京中路21号)
五、其他要求
(一)各单位要成立职称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按《评价标准》中量化赋分要求,进行考核赋分,并提供详细的赋分情况说明。
(二)参评人员若长期从事野外地质工作,须提供经工作单位审核认定的野外考勤表(注明审核无误,加盖公章)。
(三)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确保职称评审工作正常有序开展。西藏地勘局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适时组织召开2022年度职称评审会议。
联 系 人:仓决
联系电话: 6365037
地 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1号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模板)
2.委托评审证明函(模板)
3.申报材料审核表(模板)
4.综合情况表
5.破格推荐表
区地勘局政工人事处
2022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