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8 来源: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精神,交流各地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经验,研究解决有关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整合工作,国土资源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拟于2007年9月下旬召开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经验交流现场会。为认真做好会议准备工作,请各省(区、市)报送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有关材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内容
(一)各省(区、市)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总体进展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整合工作的主要做法、成效、经验与体会、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二)各省(区、市)推荐2~3个整合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市(县、矿山企业),并报送典型经验材料。
(三)各省(区、市)整合工作音像专题片、反映整顿规范工作及成果的照片。
二、有关要求
(一)各省(区、市)整合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要体现本地工作特点。
(二)典型经验材料按发言时间10分钟准备(字数不超过2500字)。
(三)音像专题片(DVD格式)按6~8分钟准备,内容应与文字材料相衔接。
(四)各省(区、市)提供不少于30张300万像素以上的照片,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五)请各省(区、市)于8月20日前将有关文字材料,8月31前将音像专题片和照片报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勇、尹仲年、刘欣
联系电话:010-66558998、66558896、66558887
传真:010-66558893
E—mail:kczgb@mail.mlr.gov.cn
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