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16 来源: 经管处 生欢欢
今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收官之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坚强领导下和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局中心任务,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法治地勘建设。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存在问题不足和原因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法治意识
自治区地勘局将学习掌握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规学法的重要必修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法治建设中的一项指标。充分利用领导领学和干部职工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采取“线上、线下”双轨并行,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思想重要论述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线下,局党组会议和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扩大至局属各单位、机关县(处)级以上干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和盛源矿业集团每年至少专题学习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并为干部职工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读物百余册,强化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线上,干部职工利用学习强国、微信等平台学法、参与微信公众号线上答题、工作微信群发布学习链接及公益视频,将“碎片化普法”融入常态化普法中,织牢织密普法宣传“覆盖网”,不断提升地勘系统干部职工法治意识。
2.优化地勘系统职能体系,推动地勘工作高质量发展
坚持优化组织结构与促进职能转变、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统筹结合,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按照《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西藏自治区地勘系统改革实施方案>的批复》(藏委改〔2025〕3号)文件精神,以自治区地勘局为基础调整组建自治区地质局,深入整合职能、优化处室结构,形成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法治保障的机构职能体系;坚持厘清机关事业单位和市场、社会的关系,推动自治区地勘局及所属一类事业单位剥离经营性资产划转至盛源矿业集团组建地矿集团,二类事业单位对其所有资产经审计评估后,以其实有价值作为出资成立企业,实现“事企分离、协同发展”,着力构建事业和企业功能定位准确、职能边界清晰、公益属性凸显的地质工作新体制。
3.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治理规范化法治化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控发文数量和制发程序。今年以来局党组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除涉密文件,能通过电话、传真、办公网络解决的问题,不印发正式文件,内容相近、归口一致的文件合并发文,预计全年累计各类发文60份,较上年度同比下降14.28%。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以《西藏自治区地勘系统改革实施方案》为基础,废止不合时宜、不具有执行意义的制度4条。根据地勘行业形势变化和改革任务需要,修订《自治区地勘局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制度9条,进一步强化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助力地质事业高质量发展。
4.完善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着力实现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重大专项项目、用人、大额资金使用等均严格按照党内民主集中制原则和规矩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一律班子集体研究、会议决策,有效杜绝个人专断、“一言堂”、防止“任性决策”、“拍脑袋”决策。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在本年度地勘系统改革工作推进过程中,局属事业单位改革、设立、改制等11项实施方案、资产清查结果、出资成立企业所审定的《章程》均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并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切实避免因决策失误产生矛盾纠纷、引发社会风险、造成重大损失。针对重大基本建设和地质勘探勘查等项目上可能存在潜在风险、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自治区地勘局项目管理严格按照《西藏地勘局地质项目管理办法》执行,经专家论证后实施,确保立项、审查、实施、质检、验收全流程合法合规。
5.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重要工作、事情越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始终做到依法依规推进和落实。根据《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和《西藏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汇编》要求,我局及时调整补充了相关组织建制,系统梳理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对《西藏地勘局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西藏地勘局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和应急预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了《西藏地勘局突发事件处置总体方案和应急预案》《区地勘局野外地质作业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显著提升在突发事件应对上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坚持矛盾预防与隐患排查相结合,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定期排查制度,定期排查各种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可能引起行业群体性事件,依法依规妥善调处和解决人民群众突出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和矛盾纠纷与苗头隐患,全面掌握行业内部的矛盾纠纷情况,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6.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结合实际调整充实以书记为组长,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局党组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局属各单位班子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主体,形成层层有人抓、层层有人负责、层层传导责任压力的工作格局,做到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做;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藏办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印发了《自治区地勘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自治区地勘局2025年度干部职工日常学法用法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并动态调整完善了《自治区地勘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自治区地勘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全局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将依法办事纳入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定期研究、听取法治建设工作阶段进展,截至目前听取汇报8次。坚持普法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谋划、同督查、同落实,将“依法办事”情况列入领导干部年终述职内容、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及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作为“法治建设”重要考核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推动学法常态化、规范化;坚持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年初完善并形成了《自治区地勘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自治区地勘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同时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作为各级(党组)党委(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发放《自治区地勘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自治区地勘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国家法律》丛书80余套,确保全局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工人手一套,实现全覆盖。建立健全“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工作机制,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截至今年10月底,组织开展了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矿产资源法、防范非法出境及反诈、生态文明、应急管理、民族团结进步、优化营商环境、基层普法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全系统累计形成总结报告52篇,简报6篇,以专家讲座、理论中心组、党支部等形式专题学习117次,参观教育基地4次,4342人次参加、发放各类宣传册3710份、微信工作群推送学习链接382条,滚动标语124条、张贴海报58张、参与线上答题1910人次。
(二)存在问题不足和原因
一年来,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的总体目标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普法宣传热度持续性不强。主要原因:普法工作存在“上下一般粗”现象,大多根据上级要求开展普法工作,内容与局系统业务、职工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形式多停留在传统的学习、讲座,互动性、趣味性不足;二是法治建设工作认识有待加强。主要原因:干部职工中仍然存在“重业务、轻法治”惯性思维,仅将法治建设工作等同于普法宣传,未充分认识到法治在规范履职、风险防控中的核心作用。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高度重视地勘系统法治建设工作,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建设作为专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截至目前定期听取工作汇报8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督查、同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中办发〔2016〕71号)和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区地勘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明确了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和行政主要负责人工作职责。年初,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围绕2024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下一步计划等方面完成了述法报告的撰写并报送自治区司法厅。局党组书记自觉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期间以《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把平安地勘建设推向更高水平》为题面向全系统110名干部职工讲授专题党课,并发放其撰写的《坚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深化开展反分裂斗争》130份作为学习资料,持续推进“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宣传教育;并作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局党组第8次理论中心组学习暨第35个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动员部署会,安排部署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并讲话,强调:一要全面准确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科学内涵和重大意义;二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活动;三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职责,推进全局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走深走实。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我局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会议精神为遵循,紧紧围绕制定和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努力推进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宏伟战略目标任务,立足自身职能定位,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推动局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上级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切实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责任明确。
(二)持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实施“精准普法”,针对我局业务领域的法律风险点及干部职工的法律需求,针对性地开展与履职尽责和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在用好门户网站、宣传栏等传统宣传媒介的基础上,积极探索运用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通过案例教学、知识竞赛、旁听庭审、法治文化活动等互动式、体验式形式,提升普法的吸引力、感染力和传播力。推动普法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法律知识学习融入业务培训、日常管理和工作全过程,实现普法常态化。
(三)夯实法治建设工作基础。加强法治工作力量建设,结合普法需求,通过定期组织培训、业务经验交流等方式,着力提升全局系统县处级以上这一“关键少数”领导干部和普法宣传骨干的法治素养,引领示范带动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增强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扎实的领导班子和普法宣传骨干队伍。健全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广泛深入实施、普法宣传资料的及时购置和更新、各类培训学习活动的有效开展等,为全局法治建设工作顺利进行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资金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