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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部门预算

2025-02-10   来源: 计划财务审计处 陈旭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责

我单位成立于1974年,属于财政补助事业单位,是一支连年奋战在藏北高原的地质勘查队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勘查工作,为我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和保障。目前勘查的矿种主要有铜、铅、锌、金、银、铬铁矿、盐湖硼锂等矿种。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单位13职能科室分别为大队办、党办、纪委办、工会、计财科、劳动人事科、经管科、总工办、安保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拉萨办事处、拉萨综合办。技术分院4个:水环院、测绘院、地勘院、盐湖研究中心。

部门预算构成

单位无下属单位部门预算为2025年度部门预算。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单位收入预算20,974.67万元,比上年增加6,215.52万元,增长42.11%,主要原因是:通过单位领导及全体职工的努力及国家政策支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较多;支出预算20,974.67万元,比上年增加6215.52万元,增长42.11%,主要原因是通过单位领导及全体职工的努力及国家政策支持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增加较多相应支出也增加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我单位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46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减“三公”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2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6万元,比上年减少0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未发生变化;公务接待费0.2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是:预计少接待1人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保有4辆,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30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025度我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单位政府采购安排122.1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22.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我单位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3791.99平方米,车辆55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含车辆)10台(套),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不含车辆)6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22.10万元,主要是:野外生产车辆

、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9个,资金20,974.67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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