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10 来源: 计划财务审计处 陈旭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藏政办发〔2001〕14号文件,自2001年元月,西藏地勘局正式属地化管理,是自治区人民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地质勘查行业改革与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和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安排的基础性、公益性地质工作和战略性地质勘探任务;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安排和社会经济发展需要,进行全区矿产资源勘查、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和自治区重大地质项目前期地质工作;负责国拨地勘费、地质勘查资金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所属单位的工作和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管理;加强“两个文明建设”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和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藏政办发〔2001〕14号、藏机编发〔2015〕77号、藏机编发〔2019〕15号和藏企改革办发〔2021〕8号文件,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处室,同时下设7个处级事业单位,分别为:地质二队、地质五队、地质六队、地热队、区调队、中心实验室、地调院,以上局机关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均纳入自治区地勘局部门预算。机构设置明细如下:
(一)局机关:内设7个职能处(室),即办公室、计划财务审计处、地质勘查科技处、经营开发管理处、政工人事处(含机关党委、机关纪委)、西藏地质工会、退(离)休人员管理处(拉萨退(离)休管理站)。
(二)地质二队:内设11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财科、政工人事科、经管科、国资科、总工办、安保科、工会、物业中心、藏东南保障中心、战略资源研究室。7个二级实体分别为:地勘院、工勘院、岩土院、生态修复院、测绘地理信息院、资源勘查院及文图制作中心。
(三)地质五队:内设13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大队办、党办、纪委办、工会、计财科、劳动人事科、经管科、总工办、安保科、国有资产管理科、物业管理中心、拉萨办事处、拉萨综合办。技术分院4个:水环院、测绘院、地勘院、盐湖研究中心。
(四)地质六队:内设12个职能科(室)和5个野外项目部,分别为: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党办、国资科、总工办、矿权办、信息室、纪委、技保科、工会、物业、藏中项目部、藏东项目部、工勘部、测绘院、生态部。
(五)地热地质大队:内设1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机关8个:劳人科、财务科、资产科、办公室、总工办、政工办、工会和安保科;技术分院7个:水环院、地热院、测绘院、物探院、生态院、地勘院和工勘院。
(六)区调队内设10个职能科(室),即办公室、计财科、人事科、政工办、资产科、总工办、保卫科、工会、物管科、信息中心。
(七)中心实验室:内设6个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政工人事办、总工办,两个“中心”既实验测试中心和后勤服务中心。
(八)地质调查院: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办、财务科、总工办、拉萨野外工作站和工会。
三、部门预算构成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局机关、地质二队、地质五队、地质六队、地热队、区调队、中心实验室、地调院。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3,771.14万元,比上年减少11,471.20万元,减少12.04%,主要原因是:2024年自治区地勘局属单位改革,部分局属单位改制撤销,同时2025年自治区地勘局系统改革压降单位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83,771.14万元,比上年减少11,471.20万元,减少12.04%,主要原因是:2024年自治区地勘局属单位改革,部分局属单位改制撤销,同时2025年自治区地勘局系统改革压降单位经营支出。
二、“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43.50万元,比上年增加1.90万元,增长1.34%,主要原因是:局属中心实验室2025年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19.80万元同时局系统厉行节约过紧日子压降部分公用经费。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0.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80万元,比上年增加19.8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0.60万元,比上年减少16.19万元。)比上年增加3.61万元,增长2.64%,主要原因是:局属中心实验室2025年因工作需要购置公务用车,2024年局系统无购置公务车预算;公务接待费3.10万元,比上年减少1.71万元,下降35.55%,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过紧日子要求压缩公务接待经费开支。
2025年因公出国(境)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保有25量,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160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90.07万元,比上年减少123.82万元,下降20.17%,主要原因是:2025年局机关压缩公用经费开支。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550.9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531.10万元,主要为局属地质二队、地质五队、地质六队野外生产车辆购置;工程类采购预算1,019.82万元,主要为局机关、局属地热地质大队办公用房维修改造,局属区调队、地热地质大队周转房维修改造。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等。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59,968.93平方米,车辆283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4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9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550.9万元,主要是:局属单位购置野外生产车辆。
六、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42个,资金83,771.11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重点项目(见名词解释)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个,分别是地质二队的地质调查评价项目,资金203.90万元,地热队的地质调查评价项目,资金211.00万元,本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一)政府债券资金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涉及政府债券资金的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总体情况
我部门2025年无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安排的支出。
(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我部门2025年度没有涉及扶贫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行政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用于维持行政(参公)单位机构运行的经费。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医疗费补助、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经济科目对应的预算资金。
十一、“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二、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