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8 来源: 地调院政工办
为落实贯彻藏组发〔2017〕183号文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广泛开展向黄大年同志学习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地调院纪检书记春兰同志于2017年7月14日下午组织全院职工在党员活动室对通知精神进行传达学习。

春兰书记首先向大家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黄大年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并指出学习优秀党员先进事迹是“两学一做”重点学习内容之一。要求全体职工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精心安排学习内容,从严要求,注重实效,把学习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与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结合起来,学先进、找差距、促赶超,要求每个党员努力做到“四个合格”,真正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
普布次仁院长随后带领大家回顾了黄大年同志的生平事迹,指出作为一名基层干部,也许无法达到他的高度,无法为国家科技进步作出巨大贡献,但我们可以学习他无私奉献的精神,学习他热爱祖国的情怀,学习他认准目标、不懈努力的拼劲,从细微小事做起,心有大我,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履行党员干部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做到“青春无悔 中年无怨 到老无憾”,争当“黄大年”式好干部。
黄大年同志的先进事迹对干部职工洗涤心灵、陶冶情操具有重要意义,大家纷纷表示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感人至深,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催人奋进,要以黄大年同志为榜样,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立足工作岗位,从自身做起,为地调院的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