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7 来源: 政工人事处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西藏地勘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符合《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地勘〔2020〕83号)规定的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权限
(一)西藏地勘局负责召集西藏地勘工程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高级任职资格进行评审,召集西藏地勘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中、初级任职资格进行评审。
(二)各单位人事部门需对提出参评申请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申报材料
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1份。
2.本单位推荐材料1份。
3.公示情况报告。该报告由申报人员工作单位出具,公示时应明确公示起止日期、纪检监察部门联系方式,其他公示内容以《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形式体现。
4.岗位设置及使用情况(事业单位提供)。
5.委托评审函1份。
6.廉洁自律情况证明1份。
7.《申报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xx(专业)xx(名称)综合情况表》(加盖公章)。
8.《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申报高级职称需一式4份、中级职称一式3份、初级职称一式2份。
9.《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1份。
10.任现职以来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
11.本人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聘任证书(文件)复印件。
12.职称政治考试、业务考试合格通知或复印件。
13.发表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供,应复印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正反面复印并装订15份)。
14.破格申报材料(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15.优秀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表(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1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应提供有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申报人员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所有复印件上加盖人事部门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17.量化赋分表。申报人员工作单位按《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要求,对相应部分进行考核赋分,并提供详细的赋分情况说明。
四、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2020年12月7日前,将评审材料报西藏地勘局政工人事处410室,逾期不报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各单位人事部门认真做好材料审核工作,报送材料必须完备、规范。对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负责人进行相应处理。
联系人:李村、仓决
联系电话:6341822(兼传真),6365037
地址:拉萨市北京中路21号
附件:1、个人申报诚信承诺书(模板)
2、委托评审证明函(模板)
3、《申报西藏自治区地勘工程系列xx(专业)xx(名称)综合情况表》
4、《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审核表》
5、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中、高级职称专家推荐表
西藏地勘局政工人事处
2020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