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7 来源:
局属各单位:
根据近期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做到位,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加强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根据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明确安全生产专兼职管理人员,明确单位安全生产分管领导,明确部门安全生产领导,明确主管安全生产的部门。一要确定本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二要确定各项目和部门的专兼职安全员;三要确定项目和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四要确定本单位的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分管领导。
(二)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本着应急管用的原则,对现有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完善,重点完善野外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做到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
(三)做好安全生产设备的配备检查。按照野外地质项目工作管理规定,以项目为单位列出清单,进行一次野外项目通信保障、安全设备自查。车辆不管是自己的还是租赁的,必须保证车载北斗和手持北斗通讯设备按要求配备到位,否则不准开展野外地质工作。中心实验室和物资公司结合实际,按要求配备检查相应安全设施。
(四)严格实行野外出队备案制。根据中国地调局明确要求,承担国家地质调查项目,在西藏地区开展野外地质作业的单位,必须到西藏拉萨野外工作站报到备案。为了保证我局各单位野外项目安全开展,各项目出队之前在本单位接受安全培训外,必须统一到西藏拉萨野外工作站进行备案,并接受野外安全基本培训。今年已出队项目,由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进行统计,及时到西藏拉萨野外工作站登记备案。
(五)及时足额提取项目安措经费。为了应对野外安全防护、应急、救生等情况,根据《地质勘查安全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要求》(AQ2049-2013)、《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地质勘查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及地质调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管-函〔2015〕89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勘查安全防护与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及地质调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有关问题的函》(中地调函〔2015〕180号)等规定,必须足额提取地质调查项目或工程总量费用的2%,作为安全生产措施经费,用于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费用。
二、工作要求
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请对照以上要求,列出清单,立即对本单位和各项目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并按清单将工作落实情况于6月20日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局办公室。
附件:1.《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地质勘查安全防护与应急救
生用品(用具)配备及地质调查安全费用提取使用
有关问题的函》(中地调函〔2015〕180号)
2.《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地质勘查安全防护与应
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地质调查安全费用提取使
用有关问题的复函》(安监总厅一函〔2015〕89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地质勘查安全
防护和应急救生用品(用具)配备要求》AQ2049-2013
西藏地勘局
2017年6月14日